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 160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并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小于10个工作日。现将《面向复杂薄壁零件制造的智能化成形创新研究中试与产业化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如有问题和意见,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进行反应。
面向复杂薄壁零件制造的智能化成形创新研究中试与产业化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